一
录取类别
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。
1.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,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,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“双向选择”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。
2.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、户口均不迁入我校,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。
3.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(我校)、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。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。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录取,我校不承担责任。
4.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和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考生,录取类别只能是定向就业。
5.录取类别(非定向就业、定向就业)最终以通过教育部录检结果和我校发放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。
6.我校建议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全部修改为定向就业,不转入人事档案。
二
考生人事档案和政治审查表的调取
(一)被拟录取为“非定向就业”的考生都必须调取其人事档案。
1.应届本科毕业生:请将《广西师范大学2020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函》(各学院邮寄给考生)交本科毕业学校学工处,并于6月30日前将《广西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》寄到我校档案馆。人事档案须在7月底前寄达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。
2.非应届生:请将《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调档函》(各学院寄给考生)交给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调取考生人事档案,并于6月30日前将《广西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》和档案寄到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。
(二)被录取为“定向就业”考生不寄人事档案,只需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《广西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》,并于6月30日前寄至我校档案馆。
我校档案馆地址:广西桂林市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北侧8楼806室,邮编:,联系电话:。
三
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以下材料交到我办
(一)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6月10日前将与定向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《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》(请不要在协议上做任何改动,否则视为无效协议)一式三份寄到我办。
(二)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6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我办:
1.应届生要上交的材料:①学生证复印件一份;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③户口本复印件一份;④《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少数民族定向(委托)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》(一式三份)。
2.往届生要上交的材料: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②户口本复印件一份;③与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并已加盖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《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》(一式三份)。
四
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迁转
(一)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生,户口关系不需迁转;桂林市辖区的户口不需迁入我校;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,由学生本人决定;需要把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,请在开学报到一个月内把户口迁移证交给学院,逾期恕不办理;在校期间户口不允许迁离学校,待毕业时统一办理户口迁出;我校户口迁移地址为: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。
(二)党团组织关系迁转
广西区内已经开通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》专网实现了党员信息全区联网,广西区内转入的,组织关系由所在地直接通过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》进行网络转接,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;广西区外转入的,凭打印的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转接。区外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“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”,转入单位填写“广西师范大学****学院党委”。报到后交由各学院(部)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。
团组织关系转移统一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。步骤为:在智慧团建系统里找到共青团广西区委,再在共青团广西区委找到广西高校团工委,再在广西高校团工委下找到广西师范大学团委,在广西师范大学团委找到相关学院(部)即可进行转接。
五
录取通知书
1.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检和我校政审通过后,方为正式录取。如在录检过程中发现拟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、存在作弊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录取政策的情况,将取消录取资格。
文章来源:《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gxmzsfxyxb.cn/zonghexinwen/2020/0709/377.html
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投稿 |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|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版面费 |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论文发表 |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8 《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